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李强)5月7日,我市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志莉,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澍,副市长刘运梅、王晓、郑会军、董奇峰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扛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统筹,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相结合,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所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鉴定、分类建档、及时处置。要压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自建房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房屋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