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蔡甸供销系统两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纪委根据审计移送线索,给予该区供销系统干部袁某及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1年,该区审计局对供销系统近几年社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经查证,袁某在任职柏林供销社副主任期间,曾未经评估以12万元价格,将该社原分店后院3.6亩土地和仓库转让给武汉某建筑安装公司,比评估价格低33万多元,该资产转让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其中部分转让金未开设对公账户,处置款放在会计处,均未在财务凭证中体现,袁某负有直接责任。屈某任索河供销社主任期间,有4处资产转让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报批程序和补交土地出让金、未经评估处置社有资产,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经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两位同志上述处分。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