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设施”里往往蕴含着“大民生”。近日,指引服务公众出行的小小标志牌“上新”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该标准是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的修订,已于今年3月15日批准发布。
此前,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发布实施已10余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也快速发展。该标准结合新形势进行了适时修订。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