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李斌、实习生黄欣宇)这十年,湖北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善。9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湖北空气质量排名稳步提升,2021年我省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排位较2015年上升3位,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3.5%。
“这十年,是我省空气质量改善最明显的十年,是大气污染防治基础打得最扎实的十年,也是老百姓蓝天获得感最强的十年。”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孙斌介绍,10年来,湖北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且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从数据上来看,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3.5%;优良天数比率为86.2%,较2015年提升16.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级天数1442天,较2015年增加772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29天,较2015年减少165天。全省17个重点城市中有1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较2015年增加9个。
据悉,为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湖北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在建立健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全省多地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协作机制正逐步完善。
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空气质量特点,围绕火电、钢铁、水泥、玻璃、陶瓷、铸造等行业,全省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针对重点产业集群分类施治,湖北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7.3%、24%的基础上,2021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减排1.53万吨、0.57万吨。
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为重要抓手,省生态环境厅对全省41个行业、6500余家重点涉气企业进行绩效分级管理,指导企业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助推我省绿色转型发展升级。在强化污染治理的同时,该厅还充分应用卫星遥感、激光雷达、热点网格、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强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确保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认真履行“防污、控污、减污、治污”职责,牢牢把握源头治理这个基本着力点,持续深入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不断改善空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