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7〕41号)文件规定,结合房源及申请人申报实际,现将2025年十堰城区公租房第一期配租资格公示如下:
本期公租房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共119户,其中:通过社区申报12户,用人单位申报107户(含武当人才卡持有人:银卡4户、菁英卡1户)。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4月2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十堰城区公租房配租对象,于4月29日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公布配租资格证号,凭资格证号参加第一期公租房配租选房。
联系地址:张湾区汉江南路15号十堰市房地产大厦7楼707室受理窗口。咨询电话:8110851。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8日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