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 通讯员 张蒙强)近期,文明交通五大专项行动启动后,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文明提升行动。
6月30日上午,交管部门在城区范围内设置了13个点位,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整治。
上午11点,交管部门在江苏路与人民北路交汇路口设点开展行动。行动中,多名驾乘电动车、摩托车的人员因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拦下接受处罚。一辆电动车上竟载有两名未佩戴头盔的乘客,且其中一名乘客为儿童。交警现场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
11点18分,一名老人穿过车流从人民北路一侧横穿至另一侧。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拦停并劝返,在护送老人至安全区域后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
当天上午,江苏路路口执勤点共查处不文明交通行为23起,其中电动车、摩托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5起,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15起,不按导向车道行驶2起,行人乱穿马路1起。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监督大队进行了监督检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监督大队民警陈金琳介绍,一是查看执勤民警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岗;二是执勤中是否做到规范文明,通过上午对13个点位进行检查,发现近50名警力都在认真开展工作,执勤中也做到了规范文明,下一步,他们将会一直保持督查力度,确保城区文明交通专项治理行动能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成效。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