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500元!十堰这类人才可领补贴

时间:2025-09-11 13:29 来源:十堰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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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武当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十办发〔2021〕15号)和市委人才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十堰市“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父母养老补贴发放流程(试行)〉的通知》(十民政发〔2022〕12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将启动“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父母在堰居住养老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在堰居住的父母

二、发放条件

“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在金卡有效期内,随同在堰居住的父亲或母亲,均可分别累计享受36个月的养老补贴,享受补贴当年需申领1次。

三、办理时限

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四、办理入口

采取线上申领的方式办理,关注“十堰民政”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中,选择“养老补贴”进入。

五、申报材料

(一)在堰居住

十堰市境内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含受理凭证),或其他能够辅助证明在堰居住的材料。

(二)身份证件

持卡人父母身份证、社保卡。

(三)亲子关系

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历史户籍档案、人事档案等材料之一,或其他能够辅助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

非首次办理的持卡人需同步更新上传上述材料。

六、补贴标准

“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父母在堰居住期间,每人每月500元。

七、审核发放

根据“武当人才卡”金卡持卡人所在单位性质,按照统一在线申领入口,后台区分市本级和县(市、区),由对应民政部门审核、发放。

市民政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在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招才大使、招商大使持卡人员在堰居住父母的养老补贴审核、发放。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属地其他类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持卡人员在堰居住父母的养老补贴审核、发放。

八、咨询电话

十堰市民政局0719-8117138

张湾区民政局0719-8658002

茅箭区民政局0719-8780891

经开区民生事务服务中心0719-8319360

郧西县民政局0719-6310665

郧阳区民政局0719-7237993

武当山民政局0719-5652438

丹江口市民政局0719-5209897

竹溪县民政局0719-2725207

竹山县民政局0719-4231587

房县民政局0719-3251185

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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