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拒服兵役,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罚款近4万元

时间:2025-10-12 19:48 来源:六盘水市钟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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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陈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实施处罚的情况通报:

陈某某,男,汉族,贵州六盘水市钟山区红岩街道垭口社区居民,中专学历。2025年上半年在全国征兵网上自愿应征报名,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合格后,自愿签订《依法服役承诺书》,经定兵会审批后确定为定兵人员,定兵方向为南部战区陆军某集团军。2025年3月应征入伍,入伍后因个人思想原因,坚持要求提前退出现役,且经常拒不参加训练,新训大队对其多次进行思想教育,其不为所动,拒服兵役态度坚决。经新兵团新训干部骨干、区征兵办工作人员和家长、亲属多次对其谈心教育,仍拒不悔改,拒绝履行兵役义务,被部队作除名处理。其行为严重扰乱全区征兵工作秩序,为全区征兵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为维护依法服兵役严肃性,牢固树立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军动〔2018〕238号)等文件规定,对陈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处罚如下:

(一)在其户籍“兵役状况”栏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二)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被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自通报下达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升(复)学手续和参加高考及成人教育考试。

(四)自通报下达之日起,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年内不予办理经商手续和不得给予信贷优惠政策支持。

(五)自通报下达之日起,不得入党,不得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员等社会各类荣誉评选,已经获得的相应荣誉予以撤销。

(六)取消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并处以钟山区2025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9806.6元)两倍罚款,共计39613.2元(叁万玖仟陆佰壹拾叁圆贰角)。罚款由红岩街道办事处2个月追缴后上交区财政局。如当事人拒不执行,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七)将其作为违反兵役法规的反面典型,将处理结果通报至所在村(居)委会,并通过公告栏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本区域适龄青年起到警示作用。

(八)自通报下达之日起,取消陈某某相关优抚优待政策。

特此通报。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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