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十堰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工作部署、省司法厅有关安排,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就十堰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月24日-3月6日(除3月1日)。
二、领取方式
采取申请人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现场发放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人提前登录司法部官网,进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系统(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预约现场领取证书时间。
(二)2月24日-3月6日(除3月1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到十堰市司法局(十堰市茅箭区市府路9号311办公室)领取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二)现役军人到资格申请地市(州)司法局领取证书。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人员,可提前于工作时间联系十堰市司法局,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咨询电话如下:
十堰市司法局:0719-8692342
湖北省司法厅:027-87893331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