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原41厂办公楼及大件库片区改造利用项目(一期)”规划建筑方案批前公示,全文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车城路与云南路交会处。此次申报规划用地面积1126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24510.3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7084.79平方米,容积率1.52,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建筑高度≤15.50米,规划停车位127台(全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85台,建筑色彩及风格:砖红色、工业风格。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3、(十资建)规条字(2026)年第2号《用地规划条件》;
4、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显示屏、项目现场;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李波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编辑:陈琦